律师解析: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及实用新型必须满足三大条件: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实用性。关于新颖性,我们需要明白这是指申请中所涉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独立于现有的知识体系之外;而且在此之前,既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向中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同时更不能将相关资料以任何形式记录、报告或显示,在申请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是公告的专利文件之中。关于创造性,其与现有知识体系相较之下,该项发明应具有出类拔萃的实质性特征和令人瞩目的进步,而对于实用新型来说,它应该具备实质性的特征及其进步,才能被视为具有创造性。最后,关于实用性,所提交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应能轻松被生产制作出来,或者能够被实际应用到现实生活中,且能够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为社会带来积极的效益。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1. 新颖性
2. 创造性
3. 实用性江苏作品版权登记版权代办申请课程版权申请玩具版权登记湖南摄影作品版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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