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明类型
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
2. 适用范围
需要补发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的申请人。
3. 办理途径
(1)网上申请: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中提交补发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
(2)线下申请: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或知识产权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4. 申请材料
(1)补发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注册证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提供证明商标变更/转让/续展的相关材料。
5. 规费
补发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规费为 500 元。
6.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商标局审查;
(3)商标局核发证明。
7. 办理时限
商标局自收到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发出《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自收到《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后 15 个工作日内发出《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
8.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提交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2)申请人应当在商标变更、转让、续展完成后及时申请补发证明,以免影响商标权利的行使;
(3)补发证明与原商标注册证或受理通知书一并使用,有效期自补发证明签发之日起计算;
(4)补发证明不补发商标注册证或受理通知书,原商标注册证或受理通知书遗失的,应当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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