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他人作品表演遵守的规定
《著作权法》对表演者使用他人的作品演出,作了下列规定:山东logo版权登记
“第三十五条 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演出,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浙江logo版权申请加急上海首饰版权登记
表演者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广东服装设计版权登记
表演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应当按照规定向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表演者为制作录音录像和广播、电视节目进行表演使用他人作品的,适用本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的规定。首饰设计版权申请加急
第三十六条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
(四)许可他人为营利目的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网络转载作为网络环境下诞生的新的转载形式,亟待法律法规予以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22日)》第三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网站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这条司法解释第一次给网络转载一个合法的“身份”,并将其置于法定许可下。但是,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二)》中“删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为何要删掉唯一关于网络转载的规定,我们不得而知。
使用他人作品表演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 获得授权:使用他人作品表演需要获得原作者或版权所有者的授权。这可以通过签订授权协议、获得许可或使用公共领域的作品来实现。
2. 署名要求:根据规定,在使用他人作品表演时,需要注明原作者的姓名。
3. 限制使用范围:授权协议通常会规定使用作品的具体范围,包括表演的地点、时间、方式等。遵守这些限制是必要的。
4. 避免侵权:确保表演不会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例如抄袭、歪曲或篡改他人作品。
5. 支付报酬:如果使用他人作品表演获得了经济利益,需要按照规定向原作者或版权所有者支付报酬。
6.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除了上述规定外,还需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确保表演行为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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