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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中有关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2024-12-31

【著作权限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中有关期限的规定

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中有关期限的问题作了特别说明。版权申请办理代办

一、《办法》规定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指定的各种期限,第一日不计算在内。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最后一个月的相应日为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的最后一日为届满日。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届满日。

二、申请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邮寄的各种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日为递交日。信封上寄出的邮戳日不清晰的,除申请人提出证明外,以收到日为递交日。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邮寄的各种文件,送达地是省会、自治区首府及直辖市的,自文件发出之日满十五日,其他地区满二十一日,推定为收件人收到文件之日。商标版权登记加急

三、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了《办法》规定或者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指定的期限,在障碍消除后三十日内,可以请求顺延期限。北京字体版权登记手机壳设计版权申请申请版权的流程

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人本人或者授权他人使用作品并取得报酬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有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除法律或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一般情况下,对作品的任何使用都必须经作者授权并支付报酬。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中有关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中有关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1.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自受理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交材料的,申请人需在 30 个工作日内补齐,审查期限会相应延长。 2. 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或者合同登记人可以对已经登记的事项作变更或者补充。申请登记变更或者补充时,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按照要求填写的变更或者补充申请表; - 登记证书或者证明的复印件; - 有关变更或者补充的材料。 3. 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者补充登记申请批准后,软件登记机构会根据要求,对原证书予以公告,并颁发新的登记证书或者证明。 4.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或者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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