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专利权人依法享有以下多项法定权益:第一,独占性的实施权;第二,处分权,即专利权人有权利将其所取得的专利所有权进行转让行为;第三,许可实施权,这是指专利权人授权他人基于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对其所拥有的专利进行实施,并依照协议约定收取专利应用费用的权利;第四,标注权,这意味着专利权人享有依据自身意愿,选择是否在其享有专利的商品及商品外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以及专利号码的权利;第五,专利保护请求权,也就是当专利权人确信其专利权遭受破坏或是侵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亦或是祈求专利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协助保护其专利权益的权利;第六,废弃权,即专利权人由自主权决定在专利保障期限届满前的任意时刻,以书面声明的形式,或是直接采取停止缴纳年度专利费用的行动,从而自动放弃专利权;最后,质押权,即依据相关规定,专利权人还有权将处于专利权之中的财产权益进行资产质押的权利。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十六条,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专利权人享有以下权益: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标记权、质押权、放弃权、先用权、获得报酬权。福建插画版权申请加急版权申请办理版权登记证书版权在哪登记上海作品版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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