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自主知识产权也被称为自有知识产权。通常将其定义为与非自主知识产权相对立的概念,它是指在一个国家宪法和法律框架下,本国的自然人、民事组织或是法人机构可以拥有作为知识产权主体的资格;这些实体有权对其自主研发、开拓创新、规模化生产所得的智力成果,以及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他国或者他人专利、专有技术、商标、软件等资产而享有的专属权益。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