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专利审查过程通常包括两个至三个回复环节。在实质性审查阶段,审查员如发现专利申请存在任何与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不符的问题,将立即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如果申请人在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之日起的规定期限内,针对审查员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释、说明其立场观点并且得到审查员认可,审查员在之后的审查过程中未发现新的问题,便会向其发送授权通知书。然而,若审查员在后续审查中再度揭示出新的问题,则需重新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法律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