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及法条民法典第八百七十六条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其他知识产权的转让和许可,参照适用本节的有关规定。第八百七十条 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和技术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二、案例摘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过程中,转让人应当保证对转让的权项享有合法权利,否则应当承担相应不利后果。三、案例1裁判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案号:(2003)一中民初字第3462号3审级:一审4摘要:涉案软件未能顺利办妥软件权利转移备案手续的根本原因在于协议中约定转让的权项超过了软件著作权证书中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