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呼吁:广播电视播放文字作品应支付报酬,停止冗长废话,直接呈现核心内容。
2025-01-14
广播电台电视台每年播放文字作品数量庞大,由于没有国家统一付酬标准,文字作品被播放后,作者常常遇到拿不到稿酬、稿酬太低的困境。著名作家、全国政协委员张抗抗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期间向大会提交了提案,建议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并出台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文字作品的付酬办法。张抗抗向记者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及第四十三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同时,她也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但有关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经发表、